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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药品的保鲜常识

发布时间:2014-07-25 点击数:

   现在我们的家里几乎都保存着一定的常用药品,如感冒、止痛、下火药等等。其实药物的保持是有要求的,不可轻易的乱放,下面我们一起就来了解一下,关于药品的一些常识。

  眼药水:眼药水开封后,滴眼时可能会接触睫毛或眼睑;将滴眼液滴头朝下放,容易导致瓶口液体污染,保质期缩短。眼药水如果有絮状沉淀,则不宜再使用。即使肉眼看不到变质,因为眼药水对无菌要求较高,开封后30天内用不完,也不建议再用。

  药膏:室温一般可以保存2个月,如果出现溶化、酸败、出水,不宜再用。

  糖浆:开启后的糖浆一般在室温下可保存1~3个月。如果出现分层、沉淀,说明已经过了“保鲜期”,快到“保质期”了。如果沉淀摇匀后不溶解或出现异味,就最好不要再用。

  颗粒剂或粉剂:开封后最好在1个月内用完,如果出现软化、结块、潮解等现象,就不宜再用。

  怕热的药:中老年人常备的“救命药”硝酸甘油,遇热、见光易分解,不可贴身放,一旦开封,有效期就不再是1~2年,而是3~6个月。

  其实很多类的药物保质期还是很长的,但是大家也不能只看保质期,其实保质期说的保值时间是开封前的药品,一旦药品被破开封口,它的保质期就会大大的缩短。